检测项目
一、常规营养成分、盐分及成品粒度 |
检测项目 |
水分 |
新鲜样粗水分 |
粗蛋白质 |
粗脂肪 |
粗纤维 |
粗灰分 |
总钙 |
总磷 |
盐分(水溶性氯化物) |
成品粒度 |
二、氨基酸 |
氨基酸分析仪法 |
L赖氨酸 |
DL-蛋氨酸 |
三、微量元素和重金属 |
微量元素(Cu、Fe、Mn、Zn): |
Pb、As |
四、兽药残留 |
土霉素、四环素、金霉素 |
磺胺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间二甲嘧啶、磺胺喹恶啉 |
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敌敌畏、敌百虫、马拉硫磷、对硫磷、甲拌磷、久效磷、氧化乐果、乐果、杀冥硫磷、二噙磷、喹硫磷、倍硫磷 |
五、维生素 |
维生素A |
维生素E |
维生素B1 |
维生素B2 |
维生素B6 |
维生素D3 |
检测工作公正性声明和服务承诺
1. 本实验室对所有检测工作都提供相同质量的服务,不受行政干预。严格为委托方、受检方保守技术秘密。检测人员不参加所从事检测项目相关的技术咨询工作,确保检验工作的公正性。
2. 本实验室已通过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实验室检验(检测)工作计量认证,有一系列控制和保证检测工作质量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检测方法正确、完整,能确保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 本实验室的检测工作,均按国家现行的有效标准或规范进行,能体现国内同时期的监测工作发展水平,确保检测工作的先进性。
4. 出具检测报告时间:自接样当日算起,一般最多不超过10日。如果样品数量很大则按实际可完成时间承诺出具检测报告时间。
5. 委托方或受检方对我实验室的监测工作极其结果有异议或抱怨时,可向我实验室及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我实验室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维护双方权益。
6. 本实验室全体人员会以饱满的热情和良好的工作状态为社会各界提供及时、优质、高效的检验、检测服务,为把分析测试中心建设成为开放式公共服务平台而不懈努力。
7. 本实验室全体人员的工作和服务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抱怨或投诉电话:0871-65227797。
分析测试工作流程示意图
分析测试服务咨询
联系人:张春勇、黄英
联系电话:0871-65227797,65227284、(办公室)、13759587624(张春勇)